欢迎访问 城市头条!城市热点,讯速传播!Meet the good, record the facts!

用户协议   侵权投诉指引    政策隐私   城市头条官方微博   热点关键词   sitemap网站地图   城市号作者入驻/登录/注册

杭州26岁女子与朋友攀登清凉峰失联,当地:人已找到,将调查两人是否违规进入核心区

2024-05-01 23:32来源:极目新闻编辑:采小编

两人,核心区,杭州,清凉,女子

极目新闻记者 刘琴

4月24日晚,一男子发布的寻人求助消息引发关注,寻人启事称,其爱人于4月23日清晨跟朋友去浙江杭州市临安区清凉峰爬山,由于经验不足,在返回途中迷失方向,于当天下午报警,截至当晚仍未找到。25日上午,组织帮助寻人的清凉峰镇浙川村村干部告诉极目新闻(报料邮箱:jimu1701@163.com)记者,25日上午5时许,失联的两人已经找到,上午8时许已由救护车送医检查。

杭州26岁女子与朋友攀登清凉峰失联,当地:人已找到,将调查两人是否违规进入核心区(图1)失联人员手机关机前的两个坐标点

发布寻人启事的朱先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妻子今年26岁,身高1.68米,体重100斤。失联时,穿白色外套、黑色牛仔裤、深色休闲鞋。23日,她跟朋友一起相约去清凉峰爬山,早上6时出发,监控拍到他们进了上山的路。大概是11时左右,爬到一半之后他们想返回,但是在返回的路上迷失了方向,然后他们一直在找出路,没有找到路,下午3时他们就报警了。报警以后,民警连夜寻找他们,后来妻子和朋友的手机都没电了,警察去找也联系不上。

25日上午,朱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在清凉峰失联的妻子及朋友已于25日凌晨找到,两人安全,但他目前还未见到妻子,“具体什么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可以关注警方通报。”

清凉峰镇浙川村一位村干部告诉极目新闻记者,24日,清凉峰镇政府接到失联人员家属的求助,镇政府工作人员便联系他组织熟悉清凉峰的村民上山引路,帮助救援人员寻人。

杭州26岁女子与朋友攀登清凉峰失联,当地:人已找到,将调查两人是否违规进入核心区(图2)两人进山时的监控画面

“安排了10多名热心村民,其中有一位村民从23日就开始帮忙找人,两天来只睡了一两个小时。25日早上5时多,已经找到了两个人,是在保护区的核心区发现的。”该村干部说,发现两人的位置距离浙川村步行需要近两个小时,25日上午8时许,他们在救援人员的护送下才下山,下山后两人由救护车送往医院检查。

极目新闻记者从昌化镇派出所了解到,已经找到两人并送医。

清凉峰国家级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清凉峰国家级保护区分为实验区、缓冲区和核心区,实验区可以开展休闲旅游活动,缓冲区和核心区不允许进入。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自然保护区内保存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应当划为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其中,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心区外围可以划定一定面积的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缓冲区外围划为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

该局另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失联的两人已经送医,具体情况还不清楚,“他们是不是进入了核心区,我们会进行调查,调查清楚之后再处理。”

(来源:极目新闻)

本文来源系统网络数据抓取,如不想被抓取传播,请告知删除并停止抓取传播,谢谢

原文链接:杭州26岁女子与朋友攀登清凉峰失联,当地:人已找到,将调查两人是否违规进入核心区

特别声明:本文为城市头条城市号作者或机构上传或电脑机器人自动采集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城市头条的观点和立场,城市头条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发布平台。
       版权声明:版权归著作权人,转载仅限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来源标注错误侵害了您的权利,请来邮件通知删除chengshitoutiao@139.com,一起成长谢谢
       欢迎加入:城市号,开启无限创作!一个敢纰漏真实事件,说真话的创作分享平台,一个原则:只要真实,不怕事大,有线索就报料吧!申请城市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mp.chengshitoutiao.com。    

标签: 两人   核心区   杭州   清凉   女子  
相关资讯
热门频道

热门标签

CopyRight 2016-2024 城市头条 公众媒体平台 ChengShiTouTiao.Com 城市头条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本网管辖法院: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 |用户协议 | 侵权投诉指引 | 政策隐私

城市头条网站所登载资讯、图集、视频等内容,版权归城市号自媒体平台原作者或投稿人所有,投稿视为本站原创首发,刊发或转载仅限传播目的非本网观点,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商业用途。

特别声明:城市头条仅提供平台运营服务,不提供任何上传发布服务,更不提供任何广告投放,文章中标注来源“采小编”的为机器人采集大数据结果,不代表本网观点,城市头条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如认为侵权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请邮件通知删除(不必诉讼),依据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网络服务平台不承担赔偿责任:news@newsgo.com | 或点击城市头条撤稿删除通知 我们收到立刻删除。 备案号:吉ICP备2020008037号 吉公网安备2204000200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