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城市头条!见证真实,坦诚分享!Witness the truth, share honestly!

网站公约   用户协议   侵权投诉指引    政策隐私   城市头条官方微博   热点关键词   sitemap   城市号作者入驻/登录/注册

《南来北往》:年代剧与公安题材“不一般”的融合

2024-12-12 12:21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编辑:采小编

南来北往,题材,不一般,公安,年代

开栏语:

近日,中宣部公布第十七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名单,电视剧《南来北往》《父辈的荣耀》《县委大院》等7部“北京大视听”作品获奖。北京青年报与北京市广电局联合推出“北京大视听·荣耀时刻”评论专栏,与“剧迷”们共同开启深度品鉴之旅。

39集现实主义电视剧《南来北往》,在刚刚揭晓的“五个一工程”评选中获奖,是继2014年的《营盘镇警事》后,时隔十年公安题材电视剧再度获此殊荣。

创作

四十年里一车厢的故事

《南来北往》作为2024年“北京大视听”重点文艺精品项目,既延续了近年受市场推崇的现实主义时代大剧的优良基因:如充满年代感的精良制作、深耕现实又不失浪漫的创作手法、老中青三代优秀演员的强大阵容,又有许多让人耳目一新的人物关系、叙事结构,厚重感和新鲜感兼备。它在年代剧与公安题材的充分融合方面为电视剧创新带来有益借鉴,破收视纪录的传播效果也印证了传统叙事艺术的经典魅力。

经过三年多精心打磨,电视剧《南来北往》通过对两代列车刑警薪火相传和列车上人生百态的刻画,展示了时代发展大变化与百姓生活获得感的依存关系。正如编剧高满堂所说,“40年,一车厢的故事啊!”从1978年到2018年,正是我国改革开放走过的40年,《南来北往》展现的很多乘客,他们每个人的命运在这40年都和国家的命运紧密相连。我们国家仍在飞跃式发展,就像火车从蒸汽机车到内燃机车,再到动车,一直到现在的高铁。“通过一列火车反映国家40年的巨变,它又是一个永远没有终点的故事。”

呈现

感受到主创对历史的尊重

自2018年起,制作方与编剧高满堂在三年间多次前往站台、绿皮火车、站前派出所、铁路公安档案馆等地采风,从50余位老铁路警察的讲述中收集了大量一手故事,为《南来北往》的初稿提供了原型参考。郑晓龙导演和高满堂编剧强强联手,经过前后30多次“碰撞”修改后,剧本最终成型。该剧以中国式叙事把警察故事和年代生活高度融合,从反转幽默中更见人情人性,悲欢离合都浸润在生活的琐碎里,伏脉千里、无一闲笔。

除了用精心创作奠定基础,《南来北往》获得认可的另一大法宝是靠精良制作再现时代质感,成功让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人,重新生活在镜头中。火车是移动的小社会,勾勒众生相并将人物命运勾连在一起,很难设计;中国铁路几十年巨大变迁,车在变,轨道在变,外在的拍摄条件也是客观难题。为细致还原年代感和人文风貌,主创团队辗转16个城市选景拍摄,不远万里将数辆老式绿皮车厢运至青岛,搭建起一万多平方米棚内实景,将一处14万平方米的建筑群全面翻修改造,让一座上世纪70年代的城市“拔地而起”,全景还原铁路和大院的历史面貌。

希望

更多类似作品来自“京产”

近年,北京市广电局倾力打造“北京大视听”品牌,通过加强剧本扶持、提升协拍服务、实施“京琅琊”人才计划等推出一大批优秀作品,《南来北往》也是受益者之一。今年,北京市又发布《关于推进新时代首都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在资助扶持优秀作品创作生产、完善影视拍摄服务保障机制等方面推出新举措,相信未来会有更多像《南来北往》这样的平民史诗之作来自“京产”。

文/本报记者杨文杰

本文来源系统网络数据抓取,如不想被抓取传播,请告知删除并停止抓取传播,谢谢

原文链接:《南来北往》:年代剧与公安题材“不一般”的融合

特别声明:本文为城市头条城市号作者或机构上传或电脑机器人自动采集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城市头条的观点和立场,城市头条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发布平台。
       版权声明:版权归著作权人,转载仅限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来源标注错误侵害了您的权利,请来邮件通知删除chengshitoutiao@139.com,一起成长谢谢
       欢迎加入:城市号,开启无限创作!一个敢纰漏真实事件,说真话的创作分享平台,一个原则:只要真实,不怕事大,有线索就报料吧!申请城市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mp.chengshitoutiao.com。    

标签: 南来北往   题材   不一般   公安   年代  
相关资讯
热门频道

热门标签

CopyRight 2016-2024 城市头条公众媒体平台 csttcn.com chengshitoutiao.com 城市头条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城市头条媒体平台《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24SR0880993 | 本网管辖法院: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 |用户协议 | 侵权投诉指引 | 政策隐私

城市头条网站所登载资讯、图集、视频等内容,版权归城市号自媒体平台原作者或投稿人所有,投稿视为本站原创首发,刊发或转载仅限传播目的非本网观点,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商业用途。

特别声明:城市头条仅提供平台运营服务,不提供任何上传发布服务,更不提供任何广告投放,文章中标注来源“采小编”的为机器人采集大数据结果,不代表本网观点,城市头条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如认为侵权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请邮件通知删除(不必诉讼),依据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网络服务平台不承担赔偿责任:news@newsgo.com | 或点击城市头条撤稿删除通知 我们收到立刻删除。 备案号:城市头条媒体平台《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24SR0880993吉ICP备2020008037号 吉公网安备2204000200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