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城市头条!关注生活,用心倾听!Pay attention to life and listen attentively

网站公约   用户协议   侵权投诉指引    政策隐私   城市头条官方微博   热点关键词   sitemap   城市号作者入驻/登录/注册

喜欢全红婵,就别给她再“添堵”了

2024-08-13 20:20来源:新京报编辑:采小编

就别,她再,喜欢,全红婵

喜欢全红婵,就别给她再“添堵”了(图1)

考虑到她还是个未成年人,社会更有必要凝聚起“对全红婵的不打扰,就是最好的爱护”的共识。

全文1443字,阅读约需3分钟

撰稿 / 京客(媒体人)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李立军

喜欢全红婵,就别给她再“添堵”了(图2)

▲8月7日,全红婵(左)、陈芋汐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图/新华社

爱全红婵,就别给她再“添堵”了。

在巴黎奥运会上蝉联金牌的全红婵,无疑是当下行走的热搜收割机。但伴随超高热度而来的,还有烦恼。

据媒体报道,全红婵奥运夺冠后,她在广东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迈合村的老家,成了网红打卡地,其爷爷家门口变成了“小吃一条街”,当地为此组织日夜巡逻,卫生也是每日一做。

全红婵母亲表示,“不敢让她(全红婵)在家里,太多人来了。她过年没回家,不过她经常通过视频跟我谈话。”

全红婵母亲的顾虑无疑来得很真切:早在3年前,14岁的全红婵在东京奥运会夺冠后,跑到她老家打卡的人就络绎不绝,不少网红在其家门口直播,严重干扰了其家人的正常休息,家里老人被吓得够呛,以至于家人不得不关上院门。如今的情形也不遑多让。

追捧全红婵,本无可厚非。全红婵身上集齐了太多圈粉要素:以“水花消失术”称霸女子跳水10米台的硬核实力,喜欢乌龟小挂件、丑鱼鞋的纯真率性,面对媒体采访的个性十足,都让不少人将对她的喜爱投射在那句“婵宝”昵称中。

因为推崇全红婵而带娃去打卡学习,可以理解。全红婵的社会热度带动家乡文旅,也是好事。

但目前看,无论是家人不得安宁,还是母亲不敢让全红婵住家里,这些都表明:蜂拥而至的人流,给全红婵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带来了切实的困扰。

全红婵能让“水花”消失,却没法让外在干扰消失,一些追捧者以“爱”之名让全红婵有家不能随便回,未尝不是对她的侵扰。

值得注意的是,自全红婵出圈以来,部分粉丝极端之举对她的裹挟,成了“饭圈”乱象向体育领域蔓延的典型例证。不少粉丝曾因她跟国家队队友陈芋汐的“神仙打架”,而动辄对陈芋汐进行人身攻击。

去年11月,在全国跳水锦标赛上,全红婵输给陈芋汐屈居亚军后,现场就有粉丝大喊不公平,认为裁判有意压全红婵的分,以至于全红婵当场回应“你别讲话了吧!”

这只是个缩影。可以看到,有些极端粉丝已将饭圈的“唯粉”对峙、“拉踩”“引战”那套,移植到了全红婵及其队友身上。以至于奥运跳水冠军何冲还专门对此发长文,呼吁粉丝理智追星,“不要在这里帮倒忙”。

这次全红婵老家成网红打卡地现象再次受到媒体聚焦,不能说前去打卡者都是饭圈极端粉丝,但确实有必要防范这里面潜藏的狂热粉丝侵入私域的问题。全红婵也有回家的权利,也有自己的私生活,真要爱她,就别再给她“添堵”了。

爱是克制,而非侵扰。全红婵需要被爱护,但绝不需要私生饭的骚扰、前线粉的堵截。考虑到她还是个未成年人,社会更有必要凝聚起“对全红婵的不打扰,就是最好的爱护”的共识。

要而言之,对全红婵,要“爱”,不要“碍”——不光是对全红婵,对所有运动健儿们都该是这样。很显然,堵在家门口让她回不了家,是走在了爱护的反面,也展示了追捧的“错误打开方式”。

值班编辑 康嘻嘻

本文部分内容首发自新京报公号“新京报评论”

未经新京报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欢迎朋友圈分享

星标“新京报”

及时接收最新最热的推文

点击“在看”,分享热点

本文来源系统网络数据抓取,如不想被抓取传播,请告知删除并停止抓取传播,谢谢

原文链接:喜欢全红婵,就别给她再“添堵”了

特别声明:本文为城市头条城市号作者或机构上传或电脑机器人自动采集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城市头条的观点和立场,城市头条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发布平台。
       版权声明:版权归著作权人,转载仅限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来源标注错误侵害了您的权利,请来邮件通知删除chengshitoutiao@139.com,一起成长谢谢
       欢迎加入:城市号,开启无限创作!一个敢纰漏真实事件,说真话的创作分享平台,一个原则:只要真实,不怕事大,有线索就报料吧!申请城市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mp.chengshitoutiao.com。    

标签: 就别   她再   喜欢   全红婵  
相关资讯
热门频道

热门标签

CopyRight 2016-2024 城市头条公众媒体平台 csttcn.com chengshitoutiao.com 城市头条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城市头条媒体平台《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24SR0880993 | 本网管辖法院: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 |用户协议 | 侵权投诉指引 | 政策隐私

城市头条网站所登载资讯、图集、视频等内容,版权归城市号自媒体平台原作者或投稿人所有,投稿视为本站原创首发,刊发或转载仅限传播目的非本网观点,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商业用途。

特别声明:城市头条仅提供平台运营服务,不提供任何上传发布服务,更不提供任何广告投放,文章中标注来源“采小编”的为机器人采集大数据结果,不代表本网观点,城市头条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如认为侵权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请邮件通知删除(不必诉讼),依据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网络服务平台不承担赔偿责任:news@newsgo.com | 或点击城市头条撤稿删除通知 我们收到立刻删除。 备案号:城市头条媒体平台《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24SR0880993吉ICP备2020008037号 吉公网安备2204000200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