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城市头条!关注生活,用心倾听!Pay attention to life and listen attentively

网站公约   用户协议   侵权投诉指引    政策隐私   城市头条官方微博   热点关键词   sitemap   城市号作者入驻/登录/注册

四“虎”被公诉,一“虎”被判无期徒刑!

2024-08-18 20:21来源:上观新闻编辑:采小编

无期徒刑,被判

摘要:刘捍东、韩勇、张秀隆、周政被公诉,陈如桂被判无期徒刑

在刚刚过去的一周里(8月5日—11日),有四“虎”被公诉,他们分别是: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捍东,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陕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韩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秀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周政。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如桂,也于上周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刘捍东:二十大后江苏“首虎”,一人犯数罪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5日消息,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捍东涉嫌受贿、滥用职权、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捍东利用担任江苏省江浦县委书记、县长,江苏省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浦口区委书记,江苏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江苏省江浦县委书记、县长,江苏省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浦口区委书记,江苏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等职务期间,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免征土地增值税等事项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与他人共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捍东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四“虎”被公诉,一“虎”被判无期徒刑!(图1)

刘捍东被提起公诉 资料图

去年4月16日,刘捍东被查,是党的二十大闭幕后江苏省的“首虎”。

公开简历显示,刘捍东1959年8月出生,安徽舒城人,1977年参加工作。曾任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镇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江苏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

2018年,刘捍东当选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晋升副部级,去年1月卸任。

今年2月26日,刘捍东被开除党籍,3月13日被逮捕。

韩勇: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干部任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6日消息,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陕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韩勇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韩勇利用担任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吉林省纪委副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副书记,陕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干部任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虎”被公诉,一“虎”被判无期徒刑!(图2)

韩勇被提起公诉 资料图

公开履历显示,2023年10月19日落马的韩勇,男,汉族,1956年10月生,吉林九台人,1974年6月参加工作,197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韩勇曾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吉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书记、政委,中国新建集团公司董事长等职。2016年1月至2022年1月,任陕西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随后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韩勇是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今年4月22日,韩勇被开除党籍,4月29日被逮捕。

张秀隆: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7日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秀隆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秀隆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张秀隆,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张秀隆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原地委副书记、行政公署专员,崇左市委副书记、市长,桂林市委副书记、市长,来宾市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主席,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虎”被公诉,一“虎”被判无期徒刑!(图3)

张秀隆被提起公诉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张秀隆,男,汉族,1958年5月生,湖南怀化人,197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师。

张秀隆在广西深耕47年,仕途全部在广西度过。曾任南宁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崇左市委副书记、市长,桂林市委副书记、市长,来宾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3年1月升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后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2015年1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2018年1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2年1月,张秀隆因任职年龄到限,辞去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在退休一年多后,去年10月21日,张秀隆被查,今年4月22日被开除党籍,5月8日被逮捕。

周政: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8日消息,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周政涉嫌受贿、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周政利用担任杭州中粮美特容器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粮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粮置地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周政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四“虎”被公诉,一“虎”被判无期徒刑!(图4)

周政被提起公诉 资料图

公开履历显示,周政,男,1963年3月出生,曾任中粮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2012年1月,周政任中粮集团副总裁,2013年12月任中粮集团党组成员,并于2013年起兼任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

2019年,中粮地产完成了对大悦城地产股权的收购,更名为大悦城控股,周政继续担任董事长。2021年3月,周政辞去大悦城控股董事长职务。2022年3月,他不再担任中粮集团副总经理。

2023年11月8日,周政被查。

今年5月9日,周政被开除党籍。

陈如桂:受贿1.08亿余元

8月6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如桂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陈如桂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2年,被告人陈如桂利用担任广州市建委主任、市建设工委书记,广州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广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中山市委书记,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8亿余元。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如桂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陈如桂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部分受贿系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四“虎”被公诉,一“虎”被判无期徒刑!(图5)

陈如桂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资料图

公开履历显示,陈如桂出生于1962年9月,广东廉江人,是一名土木工程领域的专家。在走上仕途之前,他曾长期从事土木工程相关领域的研究和管理工作,2000年任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年被评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001年,陈如桂任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2003年升为主任。此后,陈如桂还曾任广州市政府秘书长、广州市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2016年9月,陈如桂调任中山市委书记,次年任深圳市市长。

2021年4月,陈如桂辞去深圳市市长职务,次月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身份公开露面,并于2022年1月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2年6月1日,陈如桂落马,同年12月被“双开”。2023年1月18日被逮捕,6月9日被公诉,12月28日受审。

本文来源系统网络数据抓取,如不想被抓取传播,请告知删除并停止抓取传播,谢谢

原文链接:四“虎”被公诉,一“虎”被判无期徒刑!

特别声明:本文为城市头条城市号作者或机构上传或电脑机器人自动采集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城市头条的观点和立场,城市头条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发布平台。
       版权声明:版权归著作权人,转载仅限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来源标注错误侵害了您的权利,请来邮件通知删除chengshitoutiao@139.com,一起成长谢谢
       欢迎加入:城市号,开启无限创作!一个敢纰漏真实事件,说真话的创作分享平台,一个原则:只要真实,不怕事大,有线索就报料吧!申请城市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mp.chengshitoutiao.com。    

标签: 无期徒刑   被判  
相关资讯
热门频道

热门标签

CopyRight 2016-2024 城市头条公众媒体平台 csttcn.com chengshitoutiao.com 城市头条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城市头条媒体平台《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24SR0880993 | 本网管辖法院: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 |用户协议 | 侵权投诉指引 | 政策隐私

城市头条网站所登载资讯、图集、视频等内容,版权归城市号自媒体平台原作者或投稿人所有,投稿视为本站原创首发,刊发或转载仅限传播目的非本网观点,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商业用途。

特别声明:城市头条仅提供平台运营服务,不提供任何上传发布服务,更不提供任何广告投放,文章中标注来源“采小编”的为机器人采集大数据结果,不代表本网观点,城市头条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如认为侵权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请邮件通知删除(不必诉讼),依据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网络服务平台不承担赔偿责任:news@newsgo.com | 或点击城市头条撤稿删除通知 我们收到立刻删除。 备案号:城市头条媒体平台《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24SR0880993吉ICP备2020008037号 吉公网安备2204000200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