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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坍塌事故调查报告:3人被建议追究刑事责任,含1名实习生质量员

2024-06-07 23:13来源:澎湃新闻编辑: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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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应急管理局发布《济南历城山东省济南市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城市内涝治理大明湖排水分区PPP项目“12·30”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下称《调查报告》)。

2023年12月30日,济南市历城区山大路街道闵子骞路与山大南路交叉口东南角山东省济南市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城市内涝治理大明湖排水分区PPP项目(简称“大明湖排水分区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历城坍塌事故调查报告:3人被建议追究刑事责任,含1名实习生质量员(图1)

上图为坍塌前的事故现场 本文图片来源:事故调查报告

历城坍塌事故调查报告:3人被建议追究刑事责任,含1名实习生质量员(图2)

上图为坍塌后的事故现场

《调查报告》显示,目前,2人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其中一人系施工队伍技术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历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一人为四工区项目部项目质量员(实习生),负责山大南路施工现场管理。在得知施工现场存在坍塌事故隐患的情况下,未及时将重要停工指令传达到施工队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历城区公安分局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还有1名施工队伍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历城坍塌事故调查报告:3人被建议追究刑事责任,含1名实习生质量员(图3)

上图为事发沟槽坍塌后的情况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现场管理人员违规组织施工作业,施工单位管理混乱,行业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是:在沟槽支护不符合施工方案要求、挖掘机多次碾压沟槽南侧违规堆放的土方、违规拆除支护钢支撑的情况下,现场人员冒险进入沟槽内作业,沟槽南侧土方坍塌导致支护钢板发生位移将作业人员挤压致死。

《调查报告》显示,中电建生态投资发展(济南)有限公司为事故项目发包单位。中电建(青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项目总包单位。山东恒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项目监理单位。山东丞达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为项目分包单位。

事故发生经过为:2023年12月30日7时4分许,路旭英根据王良法安排,组织胡金柱、于雪峰、王汉宝等8名施工人员召开班前会,安排降槽、砂石料找平、下管道等作业内容,并对沟槽边行走安全事项进行交代。8时许,挖掘机驾驶员初国庆驾驶挖掘机开始进行挖掘作业,并将挖掘出的土方堆积在沟槽南侧。期间,初国庆驾驶挖掘机在沟槽南侧行驶。8时22分许,现场施工人员将支护钢支撑取下。8时31分许,胡金柱、于雪峰、王汉宝下到沟槽底部开始进行作业。9时33分许,沟槽南侧土方突然坍塌,推动支护用的4块钢板发生整体位移、倾覆,造成沟槽内正在作业的胡金柱、于雪峰、王汉宝3名施工人员被挤压死亡。

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人员:

1.路旭英,男,群众,施工队伍技术员,负责组织现场施工。在支护用钢支撑拆除、施工现场支护不符合要求、存在坍塌事故隐患的情况下,组织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实施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历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王念璞,男,群众,四工区项目部项目质量员(实习生),负责山大南路施工现场管理。在得知施工现场存在坍塌事故隐患的情况下,未及时将重要停工指令传达到施工队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历城区公安分局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员王良法,男,群众,施工队伍负责人,未能及时消除作业现场存在的坍塌事故隐患,放任现场施工人员冒险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王良法,男,群众,施工队伍负责人,未能及时消除作业现场存在的坍塌事故隐患,放任现场施工人员冒险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历城坍塌事故调查报告:3人被建议追究刑事责任,含1名实习生质量员(图4)

图为调查报告封面

另外,济南市排水服务中心技术部工程师、大明湖排水分区项目建设组工作人员、月度检查召集人刘江等8名公职人员被建议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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