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城市头条!城市热点,讯速传播!Meet the good, record the facts!

热点关键词   城市头条官方微博   网站地图   城市号作者入驻/登录/注册

新疆商用房可改为租赁住房 水电气价按民用标准收

2017-01-18 13:43来源:编辑:轩皓宇

新疆网讯(记者郭军鸽报道)商业用房可按规定改建为住房出租,水、电、气价按民用收。这是1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自治区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了解到的。

据了解,《意见》包括完善租赁住房供应、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加强租赁市场监管等内容,提出到2020年,自治区设市城市要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县城住房租赁市场初步发展并初具规模的发展目标。

《意见》指出,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长期持有部分房源,用于向市场租赁,也可以与经营住房租赁的企业合作,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专业化的运作模式,发展租赁地产;鼓励各类投资者注册成立住房租赁企业,形成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多元化的市场参与主体,提供专业、规范的租赁服务。

同时,中国直播网,鼓励金融机构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地方政府可提供信贷担保,提供低于市场利率的贷款。

针对“商改租”,在公租房方面,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逐步实现公租房货币化。支持公租房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中国直播网,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租赁补贴。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农业转移人口、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人员,凡符合当地城镇居民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此外,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个人承租住房的租金支出,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统筹研究有关费用扣除问题。

特别声明:本文为城市头条城市号作者或机构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城市头条的观点或立场,城市头条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版权声明:版权归著作权人,转载仅限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来源标注错误侵害了您的权利,请来邮件通知删除,一起成长谢谢
       欢迎加入:城市号,开启无限创作!一个敢纰漏真实事件,说真话的创作分享平台,一个原则:只要真实,不怕事大,有线索就报料吧!申请城市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mp.chengshitoutiao.com。    

标签:
相关资讯
热门频道

热门标签

CopyRight 2016-2023 城市头条 ChengShiTouTiao.Com(城市头条有限公司) | 投稿/撤稿公邮:news@newsgo.com

城市头条网站所登载资讯、图集、视频等内容,版权归城市号自媒体平台原作者或投稿人所有,投稿视为本站原创首发,刊发或转载仅限传播目的非本网观点,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商业用途。

特别声明:城市头条仅提供平台运营服务,不提供任何上传发布服务,城市头条网尊重知识产权保护,侵权反馈:fawu@newsgo.com 城市头条撤稿函下载 如有侵权请来邮告知,我们收到后会尽快处理答复。备案号:吉ICP备2020008037号-11